关于申请参加湖北省劳模、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7-07  作者:  浏览量:1469

校内各分工会:

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关心关爱劳动模范和职工身心健康,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意见》(总工办[2019] 21号),《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度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的通知》(工资发[2022]6号)、《湖北省总工会劳模疗休养管理办法》(鄂工办[2018] 4号)和《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劳模和职工省内疗休养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工发[2021]11号),湖北省总工会定于7月上旬开始,组织开展2022年劳模、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作为湖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会员单位,文卫体工会给学校分配了一个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的名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对象

在职且在本职岗位、重要工作及经济社会建设中表现优秀并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县级以上(或相当层级)各类荣誉的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从事一线生产(工作)、技术研发等在职职工(含农民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所在单位内部表彰的荣誉除外)。身体不适宜外出活动和年龄超过65岁的、身体不适宜外出活动的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一般不安排参加疗休养。

二、疗休养费用

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参加疗休养按出勤对待。疗休养人员从所在地至报到地点之间往返产生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批准后由省总工会承担。报到地点至疗休养地之间以及疗休养活动期间的交通食宿、参观考察、学习交流、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由省总工会承担。

三、疗休养地点时间及报到时间

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地点为随州,疗休养时间为8月15日至18日,报到时间为8月15日。报到具体地点将在报到时间前三天通知疗休养人员。

请各分工会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教职工申报,校工会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审后,决定参加疗休养的人选。申报人员需填写《2022年劳模、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人员名单汇总表》,并附本人荣誉证书(表彰文件或职业资格证)扫描件。最晚于2022年7月6日前报送校工会。

特此通知

附件4-2022年劳模、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人员名单汇总表.xls


                                    汉口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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